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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66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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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取消枫生快速路电子收费站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关于代表提出的“存在着从生米收费站上昌樟高速到昌西南收费站下高速,收取3元过路费;而经从昌西南收费站上昌樟高速到生米收费站下高速,却收取10元、6元、3元等多种不同费用的现象。”根据《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收费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的通知》,针对昌樟高速公路昌西南收费站等收费站外高速公路或连接线存在一个或多个开放式互通出入口的情况,将通过技术手段实现单向精准计费以及单向按最近出口计费优惠,即未使用ETC的车辆从前湖、省庄、嘉言路、南昌大道西、龙兴大街、上饶大街、复兴大道、洪州大道等互通进入昌西南收费站,将以上述实际进入互通为计费起点,对于使用ETC的客车进入昌西南收费站,其计费将基于离收费站最近的洪州大道互通为计费起点。

关于代表提出的“取消枫生快速路上的多个电子收费站,只从昌西南到生米收费站上下路口设置。”目前,枫生快速路、昌樟高速由省交投集团进行运营收费,车辆在枫生快速路前湖互通至洪州大道互通区间的多个互通之间通行不收取通行费,但对经过收费站出入的车辆要按规定进行计费。由于高速公路需要通过收费经营方式实现高速公路建设资金回笼和日常运营,撤销枫生快速路上的多个电子收费站,势必将影响运营单位的建设资金回笼和路段的运营维护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与相关省直部门沟通对接,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对南昌交通运输出台更多扶持政策。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南昌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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