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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启动一批市级农村公路建设工程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 2021-06-28  访问量: 

为加快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解决农村经济发展以及农村群众对更为便捷、高效交通出行的需要,结合交通运输部、江西省以及南昌市农村公路发展要求,近期南昌市启动了一批市级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设通农村田园综合体、农业示范园、农村旅游景点、产业资源点的村级公路120公里、改造现有农村公路路面工程166.3公里、新建改造桥梁55座、水毁重建工程25.7公里、示范路建设13.5公里。总投资4.77亿元,其中市财政投入0.88亿元。

近年以来,南昌市持续发力农村公路建设,市政府出台《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南昌市农村公路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洪府厅发〔2018〕151号)文件,不断加大市级投入。2016年至今,全市新改建县乡公路850公里,通村公路建设3022公里,危桥改造249座,农村公路建设总投资约53.5亿元,其中:省级补助约5.2亿元,市级配套约6.8亿元,县区自筹约41.5亿元,各县区政府也出台相应政策,积极筹措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保障农村公路健康发展。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重要批示,南昌各级交通部门积极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彰显省会担当。2018年,市政府出台《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府厅发〔2018〕152号)文件,为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提供了交通保障。2017年,进贤县、新建区,2018年,南昌县、安义县分别评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全市农村公路有了显著发展,农村交通环境得到很大改善。同时,全面深化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2021年市政府出台《关于印发南昌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府办发〔2021〕59号)文件,市级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日常养护、应急保障资金由原每年800万元增至3500万元,并实行县道县养,乡村道乡镇养,探索组建县、乡两级养护机构和外包专业养护的市场化模式,建立农村公路养护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