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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出租车成品油价格改革退坡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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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根据《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市级部门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洪财办〔2020〕10号)文件精神,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单位申报项目预算时明确的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现将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南昌市城市客运管理处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数67人,实有在编在岗人员51人,退休人员11人。其主要工作职责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关城市公共汽车和出租汽车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参与行业发展规划,科学合理规划城市公交线网、站点布局和场站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城市公共交通运营结构,建立健全行业行为规范和管理制度;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客运管理的政策法规,对市区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出租汽车客运和汽车租赁行业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市区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客运企业和驾驶员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及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考试、继续再教育;负责市区公交、出租汽车客运行业的乘客投诉查处工作。

2、项目背景

为促进交通行业健康发展,推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推广,根据省财政厅和省交通运输厅下发的《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农村道路客运、巡游出租汽车、岛际和农村水路客(渡)运行业油价补贴退坡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洪财建〔2017〕72号)的文件精神,南昌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8月出台了《南昌市巡游出租汽车退坡资金管理使用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洪交发【2019】132号),文件对巡游出租汽车退坡资金的使用范围及更换和新增新能源车辆的奖励标准做出了相关规定。

2、项目主要内容

本项目由南昌市城市客运管理处负责具体实施工作,主要是用于支持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新能源出租汽车、农村道路客运补助等方面。主要内容为新增的新能源公交车、巡游出租汽车客运车辆奖励及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化工作。

3、项目实施情况

依据《江西省农村道路客运、巡游出租汽车、岛际和农村水路客(渡)运行业油价补贴退坡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洪财建〔2017〕72号)及《南昌市巡游出租汽车退坡资金管理使用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洪交发【2019】132号)文件相关规定,南昌市城市客运管理处对公交集团、各出租企业下发了新增和更新新能源车辆奖励的通知,并对公交集团及各出租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了审核,上报主管部门审批。依据主管部门的批复意见支付了新增和更新新能源车辆奖励。2019年新增和更新新能源车辆共计582辆,其中公交集团更新纯电动公交车辆468辆,油电混合公交车辆114辆。

为提升交通行业服务管理水平,解决漫天要价、强行拼车、不给发票等违规行为取证难的问题,同时方便乘客找回遗落物品,南昌市城市次客运管理处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到厦门开展了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化建设调研工作。目前,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化建设主管部门已进行了统筹安排,和相关部门也进行了沟通,由于我市正在组织建设政府层面的网络信息管理云平台--政务云,其他信息化建设项目暂缓审批,该出租汽车服务管理建设项目暂时搁浅。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依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农村道路客运、巡游出租汽车、岛际和农村水路客(渡)运行业油价补贴资金的通知》(赣财建指【2018】135号)文件,2019年度南昌市财政局对2018年巡游出租汽车退坡资金补贴总额为1828.44万元,上年结转巡游出租汽车退坡资金3325.37万元,共计5153.81万元,实际到位财政资金5153.81万元。

2019年南昌市城市客运管理处根据主管部门批复意见支付新增和更新新能源车辆582辆,奖励60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总体目标

2019年项目总体目标是:2018年度公共交通车辆及巡游出租汽车新增新能源车辆奖励及完成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立项,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2、项目阶段性目标

2019年项目的阶段性目标是:2019年1月—9月下达新增新能源车辆奖励计划及开展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化建设调研工作;2019年10月审核各企业上报新增新能源车辆奖励的相关材料及提交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立项材料;2019年11月市城市客运管理处审核新增新能源车辆奖励相关材料无误后并报主管部门审批及开展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2019年12月依据主管部门批复拨付新增和更新新能源车奖励并备案。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

全面了解2018年巡游出租汽车退坡资金的使用、管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总结经验,找出管理上存在的不足,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为建立绩效管理长效机制提供经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

(二)评价原则和方法

1、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注重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

(2)公开公正原则。客观、公正、标准统一、数据资料真实可靠,公开并接受监督。

(3)统一管理原则。自觉接受财政部门、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管理。

(4)绩效相关原则。针对具体投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投入和绩效之间的对应关系。

2、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

2019年巡游出租汽车退坡资金绩效评价评分标准表(见附件)

3、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运用文献法、因素分析法、比较法等方法,通过文献资料、多因素分析来支撑评价的逻辑紧密性与客观性。本次评价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始终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绩效相关的基本原则。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下发通知,单位自评。绩效评价小组开展调查研究、分析讨论并形成绩效评价工作方案,为后期的数据获取做了充分的准备。

2.组织实施:整理项目相关资料,细化项目绩效目标,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查阅财务会计资料,座谈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到现场实地核查。

3.分析评价:整理分析获取的基础数据等资料,依据制定的评价标准进行评价指标打分,根据结果提出建议并完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科学规范、公开公正、绩效相关的原则,重点评价项目资金投入、项目组织管理、项目产出效果和效益、项目持续影响力以及社会综合评价等五方面,得出2019年度巡游出租汽车退坡资金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0分,等级为“优”。详细评分情况见附件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我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和财务管理办法,组织涉及业务的相关科室、财务、监察部门进行了专题讨论,通过研究确定了专项资金的使用项目,并报处支部会讨论通过。我单位严格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重大项目安排和重大资金使用必须经过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二)项目过程情况

2019年南昌市财政局依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农村道路客运、巡游出租汽车、岛际和农村水路客(渡)运行业油价补贴资金的通知》(赣财建指【2018】135号)文件下拨巡游出租汽车退坡资金,同时南昌市交通运输局出台了《南昌市巡游出租汽车退坡资金管理使用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洪交发【2019】132号),南昌市城市客运管理处对退坡资金的收支余情况、补贴资金的执行情况实施具体管理,并紧紧围绕绩效目标开展项目工作,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财务规定,通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做到专款专用,无套取财政资金、截留、虚报、挤占、挪用等违反规定的行为。

(三)项目产出情况

通过项目绩效产出指标,可以看出新能源汽车推广的工作完成的比较好。截至2018年底,市公交集团和各出租企业新增和更新新能源车辆共1128辆。

(四)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项目绩效效益指标分析,新能源车辆更新前后燃料消耗、维修成本呈下降的趋势,降低了运营成本。

五、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本次自评的目的是了解2019年度财政资金预算支出的绩效状况,为今后预算安排提供决策支持。进一步增强本部门支出管理的责任,优化支出结构,提升预算管理水平,保障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升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的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降低支出成本,增强支出责任。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主要做法是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部门预算管理工作,把加强财务规范化管理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二是强化预算管理工作的全程性。在南昌市交通运输局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及时协调相关业务科室,形成了财审处牵头,具体项目实施科室为主体的预算编制、评价工作机制,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价各工作环节均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有效保证各项工件的顺利推进。三是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强化预算执行管理。针对绩效评价工作综合性、复杂性等特点,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协调会,对项目绩效指标设置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管理等情况进行研究、讨论,及时协调相关业务部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四是加强监督指导。按照有关规定,对预算、决算编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及时解决绩效中出现的问题、规范预决算编制和执行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2020年4月2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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