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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注销张友生等139名出租汽车驾驶员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的公示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 2026-01-13  访问量: 

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截止2026年1月31日,张友生等117名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不符合上述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条件,其中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出租汽车驾驶员98名(详见附件1),超过60周岁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41名(详见附件2),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6年1月14日至2026年1月21日,相关人员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咨询核实,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依法予以注销。

咨询电话:0791-87701951。

附件1 超法定退休年龄出租汽车驾驶员名单(98人)

附件2 超60周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名单(4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