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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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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熊保良        职务:党组书记、局长

办公电话:0791-83986220    传真:0791-83986220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会展路199号红谷大厦B座9楼

根据《中共南昌市委、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南昌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通知》(洪发〔2010〕2号),组建南昌市交通运输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县级建制。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洪府厅字〔2010〕72号)、《关于调整市交通运输局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洪办字2019〕37号)等文件精神,市交通运输局机构职能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市实际,组织起草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地方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制度、办法及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各项交通运输规划、计划。结合本市实际,负责编制全市交通行业中长期总体发展规划及交通基础设施、城市公共交通、客运出租汽车、区域综合运输等专项路网、场站点设置规划并组织落实;负责落实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专项规划,统筹公路、水路行业发展;负责制定全市客运出租车特许经营权指标投放计划;负责全市重大重点建设项目及配套设施的交通影响评价方案审查工作。

(三)承担道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对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实行监管,综合平衡交通运输需求;负责全市公路客货运输、城市客运、出租车营运的行业管理和稽查;优化城乡公共交通客货运线路网络及站场布局;审批公路客货运、城市公共交通、出租车客运、驾培、维修等企业的市场准入;培训公路客运、出租车客运、货物运输、汽车维修等从业人员;参与组织协调重大节假日旅客运输和抢险物资、救灾物资、重点物资、交通战备物资运输。

(四)承担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全市水运市场准入、管理和稽查;保护和管理岸线资源;按照港口规划,建设码头及配套设施,对水上客货运输进行行业管理。

(五)承担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管工作。依照法定权限,组织、指导、协调并监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的行政执法及管理工作。

(六)承担交通运输建设市场监管工作。拟定全市交通建设管理政策、技术标准,培育、管理交通建设市场;对全市交通建设项目、公路养护、路政运政进行行业管理;监督管理全市交通建设项目履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招投标、工程造价、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工作。

(七)负责本市轨道交通运营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指导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检查交通运输行业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全市经营性道路运输源头安全、水上交通安全和交通企事业单位内部安全管理进行综合指导与监督,督促法人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九)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和信息化工作。制定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督促行业企业引进和推广使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负责本级交通行业信息化、智能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综合交通信息资源与公众需求信息的整合处理与协调工作。

(十)负责编制交通资金预决算并监督执行。制定全市交通行业投融资政策和交通建设年度投资计划,对全市交通财政拨款、预算外资金以及其他专项资金的筹集、管理、下拨、使用进行监督;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综合统计、预测及信息引导工作;负责交通国有资产的监管;指导检查全市交通行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十一)负责本局系统组织人事管理。对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劳动工资和机构编制、职工培训工作进行管理;负责局直属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指导交通行业人才预测、劳动社会保障工作;指导交通行业职业技能、技术教育工作;指导交通行业协会、学会工作及职工队伍建设;指导和督促全市公路、水路行业进行体制机制改革。

(十二)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三)承担本部门政务服务改革和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十四)划入市公路管理局的公路管理职能,原市农业局的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

(十五)承接省港航管理局南昌分局(地方海事局和船舶检验局)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船舶检验等职能。

(十六)市公路运输管理处的道路运输管理职能,市港航管理处的水路运输、港口管理职能,市城市客运管理处的城市客运理职能,市渡口管理所的渡口管理职能,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的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管职能,市交通运输局拖养费稽查征费所(市农村公路管理所、市南安公路建设管理处)的农村公路管理职能回归局机关。

(十七)强化“大交通”职责。负责推进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市内公路、水路行业发展,协调铁路、民航建设,建立健全与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机制,优化市内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承担铁路、航空建设涉及到地方的配合协调工作。

(十八)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南昌市交通运输局内设12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加挂科技信息科牌子(联系电话:0791-83986220)

1.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综合协调局机关各科室工作;

2.负责全系统目标管理和政务督办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组织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

4.负责重要会议组织和重要文稿起草;

5.统筹管理机关后勤、接待工作;

6.承办对外宣传、新闻发布、国家安全、档案管理、大事记、机要、保密和史志、年鉴的编撰等工作。

7.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信息资源的整合、管理、技术指导、安全保障和综合利用;

8.负责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技术的培训和对外交流;

9.负责本局信息化综合应用项目技术方案的制定、实施,所属单位信息化项目技术方案的审定、技术指导;

10.参与我市交通运输行业企业信息化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与技术指导工作。

(二)规划建管科(联系电话:0791-83986210)

1.负责组织编制全市交通行业中长期总体发展战略和总体发展规划,交通基础设施、道路交通工程设施、市域公共交通和区域综合运输等专项规划,运输行业客货场站建设规划并监督执行;

2.制定和管理全市交通近期建设维护、年度项目投资、道路绿化资金、专项资金开支等计划并监督检查;

2.组织实施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发展规划;

3.负责交通重大重点项目推进,组织协调重点工程建设涉及环保、水利、土地等部门的报批工作;

4.负责交通基础设建设的质量监管和市场监管,制定交通工程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

5.承担交通工程新建或改造、维修项目的立项、审查、招投标、工程造价、质量、竣工验收和施工安全监督等工作;

6.承担全市重大重点建设项目及配套设施交通影响评价方案的审查工作;

7.研究制定全市交通行业投融资政策,建立和健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机制,培育和管理交通建设市场;

8.负责机关及行业单位外事外经工作。

(三)运输服务科(联系电话:0791-83986232)

1.负责制定和实施推进货运、客运发展的政策、措施;

2.负责全市春节及节假日旅客运输的综合协调等工作;承担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3.参与组织协调抢险物资、救灾物资、重点物资运输;

4.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综合统计、预测及信息引导工作;

5.指导监督交通运输企业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从业人员管理工作;

6.协调物价部门实施运输价格管理。

(四)组织人事科(联系电话:0791-83986223)

1.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和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及其档案管理工作;

2.负责局直属事业单位和国有、集体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及局管干部的奖惩、考核、任免、监督管理和局机关公务员培训、管理工作;

3.负责局属单位和企业人才引进、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及政工职称评聘、技术等级考核和培训管理,指导交通行业职业技能、技术教育工作;

4.负责局管干部出国(境)的备案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开展机关干部职工思想教育、理论学习、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和年度考核工作;

6.负责统战、民族宗教、民政、扶贫、侨务、老龄和落实知识分子、老干部政策及局管离退休干部管理;

7.负责交通行业及机关直属企事业单位群众体育运动、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工作;

8.负责指导本系统计划生育和工、青、妇等群团工作。

(五)政策法规科加挂执法监督科牌子(联系电话:0791-83986233)

1.负责组织起草交通运输行业地方性法规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工作;

2.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协调管理,监督指导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和执法队伍建设,监督指导辖区内复杂案件的查处和跨县(区)执法的组织协调;

3.负责局机关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赔偿事务等涉法工作;

4.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5.参与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六)财务审计科(联系电话:0791-83986225)

1.负责全市交通财政拨款、预算外资金以及其他专项资金的筹赛、下拔、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2.编制本部门预算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办法和各专项资金(包括国债资金)管理办法;

3.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市交通系统的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监督各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政策的贯彻实施;

4.对本系统国有、集体资产(股本金)实行监督管理,定期进行交通行业经济运行情况分析;

5.协助管理信贷及利用外资有关财务工作;

6.负责本系统企业经济数据统计、审计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及会计电算化工作。

(七)安全监督科(应急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91-83986211)

1.负责制定全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政策、规范和技术标准;

2.依法监督全市经营性道路运输源头、水上交通和交通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监管,督促法人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3.负责组织全市交通行业消防安全工作;

4.参与交通行业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负责协调和指导交通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来信来访和维护稳定工作;

6.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防汛、防火、防雷、防震及抢险救灾、突发事件、重大疫情的防控、应急预案与处置。

(八)城市公共交通科(联系电话:0791-83986215)

1.负责制定和实施城市公共交通运营管理的政策、措施;

2.负责对城市间道路班车客运、旅游客运、包车客运以及相关旅游运输服务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3.编制本市城市公共交通线网规划和制定城市公共交通疏导方案;

4.负责城市公共交通运营信息的调查、统计及发布,设置、调整公共交通汽车线路;

5.负责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服务质量投诉处理的监督指导;

6.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全市城市公共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对违反《南昌市轨道交通条例》等相关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

(九)公路管理科(联系电话:0791-83986212)

1.组织拟订全市公路行业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编制建设和养护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

2.拟订全市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的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

3.负责市管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的相关指导和监督工作;

4.协助实施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5.负责全市公路路网运行监测协调工作;

6.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工作。

(十)港航管理科(联系电话:0791-83986077)

1.组织拟订全市水路运输、港口建设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市水路运输、港口管理、渡口管理、地方海事(船舶检验)、水路工程建设的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市水路运输、地方海事、船舶(含渔船)检验的相关管理和监督工作;

4.负责全市水路建设市场监管工作;

5.协助实施水路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全市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

7.承担市推进南昌港总体规划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一)综合交通科,加挂交通战备科牌子(联系电话:0791-83986709)

1.负责推进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综合运输,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2.负责掌握全市铁路、道路、水路、航空运输情况,统计汇总相关数据;

3.承担铁路、航空建设涉及到地方的配合协调工作;

4.负责起草全市交通战备法规草案,拟订有关规定和措施;

5.规划全市国防交通网络布局,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出贯彻国防要求的建议;

6.拟制全市国防交通保障计划,组织国防交通保障队伍;

7.负责全市国防运力动员和征用,负责国防交通工程管理、军事战备物资运输及突发事件交通保障、系统双拥等工作;

8.参与军事通信线路安全工作的检查督促、协调工作。

9.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具体工作;

10.负责协调推进全市交通运输军民融合发展工作;

11.承办上级国防动员委员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十审批服务科(联系电话:0791-83987172)

1.承担本部门政务服务改革和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

2.牵头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证书发放、业务咨询等工作。

直属机关党委(联系电话:0791-83986221)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人员编制

机关行政编制44名,工勤事业编制3名。其中局长兼党组书记1名、副局长4名;正科级13名(含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级7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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