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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交通运输部门“证照分离”改革事项目录
来源:  发布日期: 2019-02-20  访问量: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涉及交通运输部门的“证照分离”改革事项目录如下:

1.国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审批(外资);

2.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核发;

3.国内水路运输业务经营许可;

4.港口经营许可;

5.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许可证核发;

6.道路客运经营许可证核发;

7.道路货运经营许可证核发;

8.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9.国际海上运输业务及海运辅助业务经营审批(国际船舶运输业务);

10.从事大陆与台湾间海上运输业务许可;

11.从事大陆与港澳间海上运输业务许可;

12.建设港口设施使用非深水岸线审批(含港口岸线临改变港口岸线使用人、使用功能和使用范围审批)。